"干的是死罪的事",起底双面院长生意版图
上官正义前往襄阳市公安局递交证据资料
据封面新闻报道,当天上午,记者陪同举报人与襄阳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会面,将相关线索的详细情况递交给警方。
举报人花一年时间获取中介信任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介绍,他最初是在社交平台刷到有人发布信息,称可以帮助办理出生证明,“一些是用同音字或者字母代替关键词,有一些则是在评论区明目张胆招揽。我从去年下半年与云南、山东两个中介建立联系,花了近一年时间获取他们信任,今年9月,我在中介介绍下前往襄阳健桥医院,虚拟了一套假的孩子信息,成功办理了出生证明,完成取证。”
上官正义称,中介为了证明实力,向他发来多个孩子的出生证明,涉及山东、四川、河北等多个省市,他曾根据这些信息前往购买者所在的地方核实,“中介最初是卖假证明,伪造了湖南和云南某两家妇幼保健院的出生证明,快递给购买人,等顺利落户,对方才交钱。”
上官正义表示,在打拐行动中曾遇到过,一些人买来的孩子,却能拿出全套的出生证明资料证明孩子是自家的,“一些地方落户审核不严格,假证也能落户,但健桥医院是伪造的真实可查的出生证、疫苗本。”
举报人掌握的疫苗本(受访者供图)
中介为了促成生意,最终告诉上官正义可以在襄阳健桥医院办理出生证。今年9月12日,他与健桥医院人员建立联系,并提供了一套虚假的孩子信息。
“交了2000元建档费,医院就开始造资料。9月16日,我和同伴假装夫妻到了医院,与院长叶某某详谈之后,一次性签了厚厚一摞住院资料、产检资料,手都写酸了,全是假的。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孩子,她们居然当天就顺利出具了一套出生证明、住院资料、疫苗本等资料。”上官正义表示,一套资料要9.6万元,3万元给中介,剩余的给医院。最后关头他没付尾款,借口要带孩子来采集足底血,离开了医院。
上官正义表示,叶某某在交谈过程中曾介绍,医院有做代孕业务,也会对应提供这些证件办理,“但一次不能办多了,怕引起卫健部门察觉。她说自己干的是死罪的事。我强忍着情绪离开医院,表明身份劝叶某某和两个中介自首,叶某某反过来约我谈谈。”
据“津云”报道,上官正义还提到,他曾在11月6日下午前往襄阳市卫健委,想向襄阳市卫健委赵旭主任反映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能见领导。随后,他再次前往湖北襄阳健桥医院,想规劝叶姓院长及医院犯罪成员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找到涉案的拐卖孩子,争取宽大处理,但叶院长没出面,其同伙不愿意自首。
叶某某曾反复叮嘱上官正义“如何应对卫健部门查验”,比如外地人拿着襄阳买的出生证明回老家办理落户,卫健委可能会做电话询问,户籍部门可能对资料产生怀疑,会向发证地发函询问等等,“想办法让他们把函发给医院,医院已经做完了全套资料,也按程序炮制、登记了出生证明,她可以正大光明回函确认真实。如果是卫健部门询问,她们也有一套话术,让我们按要求回复。她还教我,落户的时候可以在当地找找关系。”
上官正义介绍,云南的中介告诉他,最近有两个婴儿分别以11万元、16万元价格从健桥医院卖出去,“她们把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给我看,还有买家回去落户成功后,在微信给她反馈的信息。”
7日上午,记者陪同上官正义与襄阳市公安局负责人见面,上官正义将六七条有详细证件号码、落户地址等信息的线索交给警方核实。
涉事医院挂数十面锦旗
6日凌晨,记者前往健桥医院时,这里的急诊科室仍在正常营业。医院门口悬挂着大幅的“院长寄语”和《医疗机构行业规范》。
今年3月,叶某某出席襄阳市女企业家协会活动
这是一栋15层的临街大楼,楼内显眼的位置挂着数十面锦旗,有称赞医术高明的,有感激送子圣手的。从楼层指示牌看,大楼内除了一家全科医院外,其他楼层还分布着一家月子中心和一家整形美容医院。
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医院,大厅分诊台、挂号处等岗位正常工作,数十名患者、孕妇像日常一样进出。记者在顶楼办公区只看到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称“领导都不在”。14楼的月子中心区域,工作人员和孕妇、奶爸来来往往,一名工作人员则称,该中心与医院无关,“领导也不一样”。
天眼查信息显示,叶某正是该月子中心的股东,月子中心法定代表人也姓叶。除此之外,叶某还在另外两家母婴相关公司担任股东,今年六七月,再次参与新成立了两家妇产、母婴公司。天眼查显示,近5年来,健桥医院因两次虚假广告及其他违规问题,被9次处罚。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叶某曾多次以襄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身份出席活动。2022年,她曾获得襄阳市“最美巾帼奋斗者”称号。叶某某曾对外宣称,她一步一个脚印地打造了以妇科、产科驰名鄂西北的襄阳健桥医院。
涉事院长叶某某
襄阳健桥医院前身为襄阳102医院,最早由湖北工业集团职工医院(简称职工医院)改制成立。2010年当地媒体报道,上述职工医院妇产科医生叶某芝擅自在个人公寓及亲戚私宅内,非法为两名孕妇提供胎儿性别鉴定并手术终止妊娠。法院审理认为,叶某芝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叶某芝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此处“叶某芝”的名字与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的名字完全相同。有知情人士称,上述报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人,与健桥医院院长叶某为同一人。此消息尚未得到襄阳警方正式回应。
湖北省襄阳市卫健委党组书记赵旭表示,卫健执法人员在民警之前赶到医院,封存了涉事科室门口的监控视频,调取了多台电脑中储存的记录。随后,民警赶来,双方一同展开调查。6日晚,叶某某就被公安带走。
襄阳市多名医疗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叶某某在该市医疗系统“口碑不好”,破坏了医疗秩序,多家医院工作人员曾联合起来向主管部门反映该院问题。
律师称院长或涉多个罪名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华表示,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可能涉嫌多项罪名。
“首先,她十多年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进行非法引产手术,受到过刑事处罚。在《医师法》的规定中,这属于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杨高华介绍,按照《医师法》的规定,叶某某的医师执业证应该是被吊销了,不能从事一线执业医师工作,甚至还会面临整个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禁入,比如担任健桥医院的院长。
杨高华表示,这类人员行业禁入的期限一般是5年直至终身,具体到不同情况,期限是有弹性的,“比如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期限会是终身。其他情况下,省卫健委根据规定的细则会作出不同轻重的裁量。如果她还在禁止期内,又违规担任医院院长,本人要再次面临行政处罚,医疗机构会被吊销行业许可。”
杨高华介绍,叶某某组织贩卖出生证明、疫苗本行为,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此项罪名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在3年以下,或者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量化的标准来认定怎样算情节严重。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次数、贩卖证件的数量、持续的时间以及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
“如果贩卖出生证明过程中,叶某某及相关人员明知对应的婴儿是被拐卖儿童,还要为他人出具出生证、疫苗本,还可能会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的共犯。”杨高华介绍,拐卖儿童罪量刑是5年起步,最高可达死刑;最终要看警方调查结论,贩卖出生证明行为如果同时涉及上述两项罪名,将根据量刑最重的一项进行处罚。
“打拐人举报,这家医院曾贩卖两个婴儿。如果最后查实,量刑会在5到10年,如果随着深入调查,查实拐卖儿童3人以上,那就是10年以上量刑,最高会判死刑。”杨高华表示,上述所有可能涉及的罪名,都有待于根据警方最终调查结论来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