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9亿、挪用14亿!新中国最大银行贪污案主犯许国俊,被判无期
许国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许国俊(中)受审 图|江门中院
许国俊于2001年畏罪潜逃,2002年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国际红色通报,2021年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许国俊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余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国俊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鉴于许国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3名主犯均已宣判
2019年1月,央视播放《红色通缉》新闻专题片。专题片介绍,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伙同继任的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约4.85亿美元,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
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后来一同先逃到中国香港,再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
中方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锲而不舍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2021年11月,外逃20年之久的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至此,该案3名主犯全部落网。
2006年3月31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追缴涉案款物及违法所得,退赔受害单位和上缴国库。
许超凡(左)受审 资料图
2021年10月1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此外,该案的另外两名涉案人邝婉芳、赖明敏也已回国归案——2015年9月,邝婉芳(许超凡之妻)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押解回广东;2018年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中行江门分行原行长)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