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退休教授开讲座时吸烟被投诉!本人将被调查处理
从金刚经、王阳明到《资本论》,复旦大学退休教授王某某近年以其风趣幽默、深入浅出的脱口秀式讲课风格成为网红。与他的哲学金句一同作为段子“网红”的,还有他烟不离手的习惯。红星新闻发现,粉丝对其在公开场合吸烟的行为多有调侃甚至维护。
王某某讲课的上海、深圳、兰州等地,早已实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10月10日,红星新闻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复旦大学原哲学教授王某某6月9日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违法吸烟,所在场所已被警告,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王某某个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去年,上海曾直接对王某某吸烟讲座的场所罚款3500元。
红星新闻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近日,有网友投诉称,复旦大学原哲学教授王某某在深圳南山区一写字楼开讲座时当众吸烟,主持人与其当面交流时还主动帮忙递烟,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据悉,接到投诉后,今年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涉事单位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王某某今年6月9日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吸烟,该公司在王某某吸烟时未及时劝阻。此外,当天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接待室茶几上放有烟灰缸。公司张贴了禁烟标识,但比较小,张贴地方不够显眼。
▲王某某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吸烟
深圳市控烟办表示,该单位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据介绍,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八条,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24个月内再有未履行相关职责情形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次是第一次违法,我们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予以警告,如24个月内这家公司再违法,我们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向红星新闻表示。
红星新闻获悉,10月9日,深圳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追踪检查,该公司已对10月8日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将控烟标识张贴在显眼处,以起到提醒作用 深圳市控烟办供图
据透露,执法人员还将对王某某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该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红星新闻从流传在网络上的王某某多个讲座视频中看到,他往往以“看到讲台上有烟缸我就心定了”“请大家原谅,让我先抽一支”作为开场白。对此,他的解释是“不抽烟就萎靡不振”。王某某回复红星新闻称,吸烟是“心理依赖”。
“坐在前排的同学,你们忘了戴防毒面具。”吸烟成为王某某的标志性动作,甚至成为他开场白“段子”的一部分,常常引发哄堂大笑。
在一些视频中,王某某并没有完全否认吸烟的危害,但他认为仍没有确凿的科学证据。今年8月,他在兰州一个学术报告会上说“我抽烟不违背科学精神”。
对于王某某吸烟引发的争议,其粉丝多有维护。有的网友甚至说:“我要能听他的课,别说他抽烟,抽我都行。”
红星新闻注意到,王某某去年与抖音合作的公开课中,手中的烟被P上了卡通烟图案。近几个月,王某某开始入驻各大社交媒体,这次,他发布视频中的打码变成了棒棒糖。
相关平台审核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监测到抽烟镜头就会限流。
▲去年该退休教授直播授课时也曾抽烟,视频中,烟头被P成棒棒糖
王某某公开讲座吸烟致所在场所被罚已非第一次,上海曾直接对场所罚款3500元。据澎湃新闻去年9月20日报道,其从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大学退休教授王某某在开展公益名家讲坛直播授课时吸烟,市健促办当即责成该单位所在区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市民举报情况属实。卫生监督部门以该单位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即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为依据,对该单位罚款3500元。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透露,王某某并非初犯。在此次事件之前,其所在学校已责成其就违规吸烟行为作出书面检讨。作为大学老师,尤其应该注意公众形象,增强控烟法制意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呼吁:直播授课虽火爆,依法控烟不可忘。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红星新闻了解,由于上海的规定限制,对王某某个人无法事后追责。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红星新闻记者在网络视频中看到,王某某曾谈论起控烟条例,并表示很纠结,但当场还是照吸不误。
今年10月8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李恩泽表示,王某某多次公开在室内公共场所讲座时吸烟,此前在上海、兰州等地被人投诉,对青少年形成不良示范效应,影响广泛。其作为教授、知名学者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含电子烟)、饮酒。《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均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李恩泽表示,王某某在室内公共场所讲座依然公开吸烟,会对他人造成健康危害。希望王某某能够身体力行,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珍惜作为教授、学者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