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缅甸打工真的会被“噶腰子”吗?记者调查发现……
“请不要嘎我腰子!”这是一名在缅甸的中国“打工人”从5楼坠落后苏醒的第一反应。
3月21日,为讨回客户17万元货款,来自山东济南的李小伟受胁迫偷渡至缅甸,被卖到电信诈骗公司。李小伟在出逃时不慎坠楼被送到医院,后来趁安保不注意才逃离回国。
“嘎腰子”被很多人认为是跨国打工人将面临的严酷惩罚。意思是,如果那些被诱骗到国外的“打工人”没业绩就会被转卖给其他公司,或是被“摘器官”贩卖,被榨干最后一点剩余价值。
不少网友戏称,缅甸连尔康去了都回不来,凭啥打工人去了就能发财?
那么,去缅甸打工真的会被“噶腰子”吗?《方圆》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境外犯罪组织通过网络招聘等各种手段,定向诱骗国内求职人员出国从事针对国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打工人”来到国外,不仅可能面临被毒打、关水牢、喷辣椒水、灌陈醋,甚至成为运毒品的“骡子”,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引起重视。
虚假招聘诱骗求职人员“入坑”
“月入过万”“包吃包住”“报销机票”......近年来,在网络上经常能看到工作要求简单、报酬丰厚的出境务工招聘信息。联系对方后,他们会告诉你这份工作有多诱人,但不会告诉你的是,所谓的高薪工作,就是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各类犯罪的一环。他们更不会告诉你,如果开不了单,完成不了业绩,还会遭到扣钱、毒打甚至被关进水牢。
“但对于国内不少求职心切、想赚大钱赚快钱的年轻人来说,这种门槛低、回报高的工作往往有着致命的‘诱惑’。”广东省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向《方圆》记者介绍。
因为看到招聘网站上的一则“月薪1.5万元至2.5万元,工作轻松休闲”的广告,广东廉江小伙郑远树联系上了招聘人员,对方告诉他们是在缅甸做玉石生意。
虽然隐约感觉到了“不对劲”,但郑远树等6人还是心存侥幸,在“蛇头”的带领下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
到达缅甸后,郑远树等人立刻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学习诈骗手段,每天都有任务指标,若无法完成,便会受到辣椒水喷眼睛、强灌陈醋、殴打等处罚。
被非法拘禁从事诈骗犯罪近半年之久后,郑远树等人提出想离开,诈骗公司要求缴纳4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赎金,6人“淘金”不成反被“捞金”。半年下来,郑远树不仅没挣到一分钱,胃和眼睛还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导致经常胃痛、视力模糊不清。
残酷的“生存考验”
郑远树的遭遇是不少抱着“淘金梦”出国务工年轻人的真实写照。他们被诱骗至国外后,面临的不是“月入过万,工作轻松”,而是残酷的“生存考验”。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齐铁涛向《方圆》记者介绍,一些犯罪集团为了防止求职人员逃跑、确保其配合,会在他们到达国外的第一时间收走其身份证、护照和手机等重要物件,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据不少被骗到缅甸等国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供述,平常工作的地方都有当地民兵或雇佣兵持枪把守,想逃跑是不可能的。如果试图逃跑,很可能会被毒打、扔进水牢,“逃跑被捉到的人会被民兵持枪殴打,在那里被打死都可以的”。
“在公司工作,员工们不能‘躺平’,因为每天都有要完成的任务量,没完成就得加班、扣钱。即使是犯罪集团,公司内部员工也要‘内卷’,每月公布员工KPI排名,垫底的要当众挨罚挨打。犯罪集团通过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或要求赔付高额离职违约金等方式,逼迫求职人员实施犯罪。”齐铁涛说。
最可怕的是,被骗到国外的求职人员还可能成为人体携毒的“骡子”。为了更好地把控和要挟“骡子”,毒贩会拍下他们吞食毒品的视频,留下他们的个人和家人身份信息后,由专人押送他们乘坐飞机送到各地。
到达目的地之后,毒贩会提前给他们预订旅馆,让他们在那里将毒胶囊排出体外,交给来拿货的人,这样就完成了运毒流程。
但“骡子”不知道的是,那些毒品一般只能在体内滞留4天,一旦它们经受不住人体的胃肠蠕动和胃酸腐蚀,就会破裂。泄漏的毒品会立刻被人体吸收,只需要1克,就能让藏毒者命丧黄泉。
“除了充当各类犯罪的‘工具人’,这些求职人员在不配合犯罪、无利用价值时,犯罪集团还会将其直接‘贩卖’,也就是从一个犯罪集团倒卖到另一个犯罪集团。”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冬冬表示,这些人不仅享受不到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连基本人权也没有。
出国打工成了犯罪“工具人”
《方圆》记者梳理大量案件发现,境外犯罪组织诱骗国内求职人员出国后,往往从事电信诈骗、赌博、贩毒和色情等四类犯罪活动。
长期以来,电信诈骗一直是跨境犯罪的“重头戏”。国内求职人员通常成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话务员”,通过向国内打电话或网络聊天等方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郑远树等人被骗到缅甸后,工作就是负责冒充小资男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单身女士,添加微信、QQ好友,再与她们聊感情,聊到一定程度时,就交由下个团队的“老手”来继续聊,团队则利用专业知识推送理财产品,引诱被害人投资,被害人投资进入平台后,便被迅速转走,从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俗称“杀猪盘”)。
国内求职人员被骗到境外后,还可能成为境外赌博集团的“客服小弟”,担任赌场、网络博彩客服或帮助从国内招揽赌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娜向《方圆》记者介绍,此类犯罪多具有网络化、跨境化特点,因周边一些境外赌博集团实际控制人和参赌人员主要为中国公民,为提高招赌成功率,犯罪集团往往选择聘用中国人来帮助其实施犯罪。
比如,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开设赌场案,刘斌斌等三人在“国外有招聘、工资一个月1万元”说辞诱惑下,经他人介绍前往菲律宾马尼拉,在明知彩票网为赌博网站的前提下,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推广或者客服,分别非法获利至少22万元、17万元、14万元,均犯开设赌场罪。
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坤看来,国内求职人员还可能成为跨境贩毒集团的“马仔”,通过“人体运毒”等方式向国内运输毒品或参与走私毒品犯罪。犯罪集团通常以带货、高薪招聘等为幌子,诱骗一些人从事非法的毒品交易。这也是整个毒品交易活动中最重要一环。
此外,国内求职人员还可能成为境外淫秽色情犯罪组织的“牟利工具”,被逼接客卖淫或参与淫秽色情网络平台运营。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的警方联合出击,成功捣毁了一个专门诱骗中国妇女到新加坡从事秘密卖淫活动的大型跨国犯罪团伙,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并已查明被诱骗到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的中国妇女144名。
该犯罪团伙与新加坡境内的不法分子相互勾连,以“出国务工、高薪收入”为诱饵,并以伪造材料的方式办理赴新加坡工作签证,诱骗中国妇女赴新加坡进行秘密卖淫,从而非法获利。
严防人员随意出入国边境
《方圆》记者采访多位办案检察官发现,随着境外犯罪组织从国内招募成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已经出现了组织招聘、偷渡出境分工明确的“一条龙”犯罪产业链。
综合此类案件来看,如何从源头彻底斩断诱人出国犯罪产业链,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加大对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云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绍波向《方圆》记者表示,为彻底斩断非法越境产业链,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司法、网信、出入境、边防等协作配合,强化与毗邻国家移民边防部门执法合作,进一步强化边境沿线便道、小路和重点地段巡逻检查,有效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切断境外犯罪团伙招募成员的地下通道。
“在涉及跨越国(边)境犯罪中,交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朱绍波表示,办理相关案件时我们发现,大量跨国参与犯罪的求职、打工人员,都是通过黑车到达边境线,再由黑导游、“蛇头”等带领偷渡到其他国家实施相关犯罪。
可以说,在非法跨境的当地局部范围内,黑车运营已经有一定规模,形成了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这反映出当地交通和运政主管部门对黑车的监管是有些漏洞的,比如发放运输证照时缺乏审核。据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颖颖介绍,该院向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落实行业监管第一责任,强化行业监督。
“除了黑车、出租车,我们也对旅馆、导游等相关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做了很多的提示和发送检察建议,严防人员随意出入国边境。”朱绍波说。
加大网络招聘监管力度
“整个云南边境管理最大的难点在于,它有4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山高路远,地形非常复杂,很多地方是没有办法随时监控的。而且有不少人是以旅游、做生意等各种借口到边境线上去,更给监管带来难题。”据朱绍波介绍,大量跨境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并不是云南本地人,而是从其他内地省份通过云南转到境外。“所以我们认为,需要其他省份户籍地公安的配合,加强对非法跨越国边境的提前的预防和监管。特别是围绕着重点人群,重点来源地来提前预防和监管,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针对犯罪集团通过招聘网站、贴吧等发布招聘信息的情况,我建议加大网络招聘监管力度,不仅要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监管机制,还要加强对招聘信息的筛查、过滤、网上巡查,从源头防止虚假招聘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广东省检察院有关人员表示。
广东省廉江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其润也表示,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诉源治理,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国(边)境保护制度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