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培训,4天喝酒聚餐,还在宿舍吐了一地!24名参与干部被处分
5天培训里4天喝酒聚餐,全县11名参训学员全在学习期间参与饭局,有人喝到在宿舍吐一地。3月1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部分干部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结果。
11名参训学员全在学习期间参与饭局
(一)给予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三)给予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四)给予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
(五)给予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六)给予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七)给予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给予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给予剑川县象图乡党委书记李玉根组织诫勉;
(十)给予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书记李庆虹组织诫勉;
(十一)对剑川县弥沙乡党委书记张仙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十二)给予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
(十三)给予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给予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给予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一)给予剑川县委、大理州委党校通报问责,责令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二)责令大理州委组织部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
(一)给予剑川县委书记李增堂谈话诫勉问责;
(二)给予大理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育文、副校长阮正德,大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建兰、副校长宋应华书面诫勉问责;
来源|清风云南、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