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外聘教师被终身禁业:斩断黑手,永绝后患!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必须“零容忍”。
学校外聘指导教师趁“一对一辅导”之机,多次猥亵10岁女生,在被从重处罚的同时,法院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是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后的首例。
教师本应教书育人,却趁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不能不让人震惊、愤慨:这样的人怎配成为“老师”!这个全国首例的意义正在于此,将人们朴素的正义观用严肃的法律实践昭示于世:侵害未成年的人不配成为教师,并且永远不配。
这有力延伸了对犯罪者的惩罚。严格禁止有前科的人再次进入特定行业,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的举措无关歧视,更非司法机关的愤然之举,而是公平正义的彰显。唯有对以身试法者“穷追猛打”,才能抚平受害者的身心创伤,回应公众的恐慌愤怒,给予不法分子最大震慑,捍卫社会正义、让悲剧不再重演。
这有效延伸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犯罪远比事后追责更具价值。本该是儿童保护者的教师却带给儿童最大的伤害,若是此后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只要“贼心不死”就总能找到“下手机会”。从业禁止制度,就是要永绝后患,全力降低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把儿童保护的预防性机制前置,在实施中普及,在完善中规范。
这有形延伸了全社会的关爱。在司法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规则下,明确而坚定的判决,力求为未成年人织好这张安全网,体现着法律的力度与决心,也释放着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温情。保护儿童就是保护未来,是法治时代的底线,也是社会文明的伦理,让法律利剑高悬,全社会携手呵护,才能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加安全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