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谣言博眼球,拘!
近期
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持续
防汛形势严峻复杂
而在这关键时刻
竟有人为博眼球散播谣言
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
更对防汛工作造成困扰
今天,一起来“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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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桂林一水库坍塌?
后经桂林网警核实,新田水库完好无损,不存在倒塌的情况,实为平乐县阳安乡网民欧某某为博眼球,罔顾事实,在网上下载他人视频,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目前,欧某某因涉嫌传播网络谣言信息,被平乐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据“长沙发布”,2024年6月24日,长沙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在个人社交网络账号发布不实汛情视频,声称因近期强降水,长沙县北山镇街上发洪水,有鱼捉。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本地网民关注,让人真假难辨,视频在被他人浏览、转发、评论后,引发人民群众恐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何某某因涉嫌传播网络谣言信息,被长沙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
长沙圭塘河水量像三峡水库开闸?
长沙橘子洲头被淹?
经核实,该图片发布于2017年7月3日,并非今年新图,长沙橘子洲观光台并未被淹没。
▲图为2017年的新闻图片
▲图为2024年6月24日晚橘子洲实景
广西高速隧道口地面塌陷?
经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核实,该视频中的事件实际发生于2023年7月11日,发生地为土耳其,是典型的移花接木式造谣。
▲图为2023年7月11日,土耳其一隧道口路段坍塌新闻报道截图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散播谣言会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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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谣言的传播
无形中增加了防灾减灾隐性成本
成为灾情之外不可忽视的次生灾害
如何识破涉灾谣言?
掌握这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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