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评 | 大学生起诉上海地铁,彰显“为权利而斗争”的可贵精神
近日,上海轨道交通出台新规:乘客在10分钟内可免费进出同一地铁站。这一票务规则的调整,大大方便了实际未搭乘地铁但因特殊情况需短时进出地铁站的乘客,赢得网友一致好评。而这一规则调整的背后,源于大学生的一次维权诉讼。
2022年12月,华东政法大学的小罗在上海地铁徐家汇地铁站短时间内同站进出后被扣3元乘车费。小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于是和同学一起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诉至法院。最终,双方和解撤诉,地铁公司退还了小罗3元车费,并修改了规定。
为了3元乘车费较真,值不值?肯定有人觉得不值:维权就要付出成本,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何必为此大费周章?这种观点有一定代表性,但笔者对此不敢苟同。面对不合理的规则或不合理的现象,就需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较真精神。小罗和朋友们正是秉持这种精神,主动维权,成功推动了地铁规则的调整。从结果上看,此次维权对于个人来说,也许影响有限,但对于万千乘客来说,却影响很大,这背后正是主动维权所蕴含的强大力量。
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各种权利,但权利不是高高悬挂的铭文,它需要我们去捍卫、守护。耶林在其名著《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风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因此,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想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2019年,大学生因上海迪士尼“禁止携带零食入园”将其告上法庭,推动迪士尼修改相关入园条款;2022年,上海交大学生因174元网络问诊费将某平台诉至法庭,推动了网络问诊行业整改……多个案例表明,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依法维权而非忍气吞声,不仅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能够反作用于法律,推动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让法律更加公平公正。这正是耶林所说的“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
更进一步说,为权利而斗争,也是公民的一种责任。如果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每个人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逆来顺受、放弃维权,那久而久之,权利的疆土必将不断受到挤压,不断萎缩,最终不仅个人的权利无法实现,群体的权利也将沦为一纸空文。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公民的法治素养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自身和他人的权利、积极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社会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小罗”。法治进步与公民法治意识提升需要同频共振,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你、我和每一个人的积极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