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拿23万动迁款,上海一男子动歪脑筋“造”了个女儿,10多年没被发现...
往往有人自作聪明动起歪脑筋
11月1日,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就能多拿一份动迁款”
张某某心动了
花费近3万元从“黄牛”处
弄到了一份外省市医院的出生证明
并到派出所申报了户口
虚构了一个“女儿”张某欣
多领到23万余元动迁款
2012年7月左右
张某某接到居委会的电话
询问他的工作生活情况
张某某反映自己家庭经济困难
自己还失业了
居委会工作人员
据此告知张某某可以申请低保
本来能享受政策福利是一件好事
可张某某心中却犯了难
他担心如果不给“女儿”张某欣
也申请低保
会被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其中端倪
按照虚假户口
“女儿”张某欣此时“尚且年幼”
因此所有手续材料都由张某某代办代签
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并未觉察出异样
从2012年7月开始
张某某的银行卡每个月都会收到
街道发放给他和“女儿”的低保金
直到2019年9月
居委会工作人员按照低保发放的规定
让张某某提供其女儿的学籍证明材料
张某某迟迟无法提供
街道才停发了张某某“女儿”的低保补贴
而在这七年间
张某某利用并不存在的“女儿”
领取低保补助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2023年初
普陀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的民警
在整理辖区内老户口的过程中
通过技术手段发现
张某某“女儿”张某欣的出生证明可疑
经鉴定,该出生证明系伪造
张某某虚构生育有女儿
骗取政府动迁款
低保补贴的事实败露
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网友纷纷表示:匪夷所思!
不是自己的钱,拿了也要吐出来!